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重庆访民汤吉珍住房遭强拆,儿子被诬“袭警”受酷刑(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来自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正街185号附2号的访民汤吉珍,诉说了当地政府在未达成拆迁协议下,非法动用公安、武警、政府官员和不明身份人,非法使用暴力拆除住房,并栽赃诬陷其儿子刘渝生“妨害公务”袭警罪名,抓捕判刑的陷害事实。

访民汤吉珍和儿子刘渝生一起生活,其住房位于原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正街1852号,属自有产权房(门面兼住房三层),由于代表政府一方的重庆市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与户主刘渝生达成拆迁协议的前提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225,向重庆市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行政拆迁,都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强拆机构房管局,马上于2007312作出渝中房拆(2007110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2007615,重庆市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97,重庆市渝中区法院作出(2007)中区行非诉字第79号裁定书。2008620上午10时许,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中区房屋拆迁指挥部等部门组成的庞大政府拆迁队伍先以挖掘机捣毁紧连的墙壁,导致刘渝生的住房不断震动和摇晃,同时有众多不明身份的人向刘渝生的住房窗户狂扔砖头,紧跟着武警消防泡沫和高压水枪同时迎着窗户和凉台喷射,迫使刘渝生一家人躲进屋内,紧接着,一伙人迅速攀上凉台,翻窗入室抓住刘渝生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并给刘渝生戴上手铐,抬上警车,拉到房屋拆迁指挥部关押继续暴打到当日下午5点,欲用暴力迫使刘逾生无条件的在单方拟定的协议书上签字,再次遭到刘渝生的拒绝后,马上将刘渝生转押到渝中区公安分局,一位审讯和暴打的公安民警对刘渝生吼道,你和老子理论什么法律,老子说的和做的就是王法。

在持续审问和暴打两天两夜时间内,不给刘渝生饭吃和水喝,使刘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在审讯笔录上签字后,于第三天凌晨近四点钟,由渝中区公安分局送往渝中区看守所以“妨害公务”之罪名被刑事拘留。

到看守所后,刘渝生才知道自己是因袭击公安民警刘海的罪名而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间,公安民警又诱骗他承认犯罪事实后,可以从轻处罚,否则还要继续关押甚至判重刑。

刘渝生在渝中区拘留所非法关押5个多月后,于20081112,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渝巴检刑诉(2008734号起诉书指控刘渝生犯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20081120,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后,于2008121作出(2009)巴刑初字第1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刘渝生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访民汤吉珍说:“法院开庭只依据公安捏造的证据,检察院也是同样以公安捏造证据作为公诉理由,法院不准我们被告方的群众出庭作证,根本不是依法判案,政府非法抢夺民财产,公、检、法打着执法旗号,充当作恶政府和保护伞,我们迫切希望有正义感的媒体实地调查采访本案,进行彻底曝光,揭露出政府和公检法的违法行为。”

受害人联系电话:135941158381310130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