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倪文华免费代理残疾人诉金乡县政府案(图)

 



(维权网信息中张宁宁报道)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政府在既未安置,又未通知的情况下,组织了公安、执法和保安等百余人于早晨5点强行拆除了金乡县残疾人李志学的房屋。遭遇同样强拆命运的还有胡仲强、胡念文、李培玉、李纪侦等人。残疾人李志学等暴力拆迁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一审败诉。李志学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残疾人李志学等受害人到济南请倪文华帮助,倪文华为他们免费代理。

329上午9点,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旁听人数众多,座无虚席。

倪文华发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暴力拆迁案件时,程序多有违法。所谓“公开开庭”,却未见该法院的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当事人。开庭时,该法院竟然将上诉人安排在旁听席上,分不清谁是上诉人,谁是旁听人?如此混乱的法庭秩序,实属罕见。特别是,倪文华举手发言,但经法官同意后的发言也被多次打断。

倪文华指出,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对于强制拆房的批准日期先于申请日期,违反了“先申请后批准”的规定。另外,被上诉人提供的拆迁裁决书回证载明,既是“直接送达”(当面送达),又是“留置送达”,显然是自相矛盾。对于送达,不可能同时为“当面送达”和“留置送达”。况且,该送达回证上既无上诉人签字,也没有见证人签字,故应当视为该拆迁裁决书未向上诉人送达。未经送达的裁决书没有法律效力,故被上诉人依据没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进行强拆,显然属于程序违法。

应当指出的是,被上诉人在强拆之前,未对上诉人进行安置,不仅丧尽天良,更是违法行为。

在法庭中,倪文华与法官、书记员发生了争执,三位法警跑进法庭围住了倪文华,其中二位法警拿着电棍,气势汹汹很吓人。倪文华说,你们要抓人吗?法警说,维持法庭秩序。倪文华说,是谁破坏了法庭秩序?按照法律规定,法官不得与代理人争论的,如果因此乱了法庭秩序,也应当由法官承担责任。法官也觉得法警未经同意冲进法庭不妥,只好令其退出法庭。

倪文华还向暴力拆迁受害人赠送《世界人权宣言》等小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