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合肥访民黄克锦夫妇就被非法拘禁等提出控告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4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访民黄克锦夫妇赴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政府上访,就3月8日因要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未获补偿及房屋拆迁五年迄今未获安置之事,却被欺骗以为能见到县长,结果被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的截访人员非法拘禁、暴力拦截,饱受人身失去自由、人身受到暴力侵犯之苦,夫妻二人皆应按医嘱住院治疗,却因无钱仅妻子郭万珍住院治疗,而且因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不及时支付费用而被迫出院回家休养。夫妻二人十分愤怒,他们痛恨当地政府不依法解决问题,反而采用暴力非法拘禁、拦截夫妻二人赴京上访,故坚决要求依法处理截访人员的违法行为,为此于今天上午、下午分别到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政府信访局上访,试图讨一个说法,可是两处皆未接访,都要求回肥东县找当地政府处理。黄克锦夫妇认为违法行为是当地政府做的,却要由当地政府处理,他们难以相信当地政府会公正的处理非法拘禁、暴力拦截他们夫妇二人的违法行为。黄克锦夫妇对本网表示他们会坚持讨说法的。下附控告书:

肥东县循环经济园非法拘禁、暴力拦截信访人的控告书

安徽省政府:

控告人:黄克锦,男,1957年4月28日出生,身份证:340123195704281519,电话:15856910248。
控告人:郭万珍,女,1957年11月18日出生,身份证:340123195711181663。

被控告人:肥东县桥头集派出所警号为007684的警察及10名黑社会分子。
被控告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负责人武进忠及信访办主任钱进、司法所王所长、汪主任、沈会计,另有二人不知姓名。
被控告人:肥东循环经济示范园刘集村委会书记王刚,村主任刘朝动,刘会计,妇联主任焦青林。

控告事由:控告人黄克锦、郭万珍夫妻二人于2011年3月8日受肥东县信访局崔局长之邀,于3月10日11点到信访局局长办公室与路县长谈征地补偿问题(征收农民土地不补偿及拆迁五年房屋本户未安置居住房)。在局长办公室我们夫妻二人发现县长不在,即询问原因,并请局长不要欺骗。在谈话之时,循环经济示范园信访办主任钱进、司法所王所长走了进来,说吃饭时间到了,而崔局长亦对他们说,“是要带他们去吃个饭”。我们夫妻俩皆以家近回去吃回绝。可就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夫妻二人分别于信访局楼下及家附近被他们绑架入车内,随即被带到偏僻的清水湾山庄。吃过饭后,他们又说带我们到刘集村村委会处理上访问题,谁知被他们带到了桥头集派出所非法拘禁。而控告人郭万珍则在去刘集村的路上侥幸逃脱,上了开往合肥的中巴车,并在中途转乘36路公交车到肥东,后又于傍晚6时左右乘40路公交车到合肥火车站。期间,郭万珍打黄克锦手机,而手机因在派出所内因截访人的暴力而损坏无法接听,其又给刘集村委会书记王刚打电话要求放黄克锦回家遭到王刚拒绝。

在桥头集派出所内,控告人黄克锦被该所警号为007684的警察伙同10多名黑社会分子非法拘禁达7个多小时,期间控告人黄克锦分别于19点37分、20点41分、21点19分、21点40分左右四次打110报警,但110却将报警电话转至桥头集派出所;为赶上当晚23点22分的赴京列车,控告人黄克锦多次欲逃离派出所,结果被007684的警察伙同10多名黑社会分子强行阻止,并被强制坐在派出所大厅的椅子上。在争执中,控告人黄克锦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衣服被扯破。仅在晚10时10分许,因控告人郭万珍在合肥火车站第三候车室被5人拦截,俩控告人已经无法乘上赴京的列车的情形下而恢复人身自由。

控告人黄克锦乘坐出租车于晚11时55分赶到合肥火车站时见到控告人郭万珍全身湿透浑身发冷的坐在座位上哭泣。控告人郭万珍于晚7时许到达合肥火车站,却在候车室大厅即被截访人妇联主任焦青林,沈、刘二位会计等4男一女暴力拦截,在拉扯了4个小时过程中郭万珍被踹了二脚,被拖了三十多米。一个妇女被四男一女暴力拦截了四个多小时,身体遭受的戕害可想而知,其后于第二日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上述事实皆有报警记录及合肥火车站监控录像可以证实。依据信访条例增补第十七条增补第二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用任何理由拦截、打击、报复信访人;个人拦截、打击、报复信访人一次,对其劳教一年;对信访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规定加倍处罚;是单位领导指使的,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同罪处罚。而被控告人对控告人夫妻二人的暴力拦截、非法拘禁已经造成极坏影响,破坏了信访秩序,故控告人强烈要求政府对非法暴力拦截信访人员并致伤的行为人立案侦察,彻查非法暴力拦截信访人员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国家法制、维护控告人的人权。
                                  
控告人:黄克锦、郭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