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徐武事件”的国家责任

 
——《零八宪章》编辑部

“徐武事件”自四月底被曝光以来,立即受到包括CCTV和《人民日报》在内的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追问,追问焦点有二——

其一,徐武是否“被精神病”了;

其二,武汉警方跨省追捕所谓“精神病人”徐武,是否涉嫌滥弄公权、破坏法治的问题。

从就事论事的层面讲,媒体的前述追问应该说还是抓住了“徐武事件”的要害所在。从徐武本人若干年来的言行表现分析,他“被精神病”是毫无疑问的。而武汉警方前往广州捉拿所谓“精神病人”的壮举不仅涉嫌滥弄公权,而且是严重的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也因此武汉钢厂与武汉警方便成为广大媒体和众多网友的惩罚对象——口水、板子与砖头不断地落在他们的脸上和屁股上……

就武汉地方当局而言,由于确实把事情弄错了,被打板子也就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什么可委屈的。但是如果把“武钢”和“武警”(武汉警方的简称)当做“徐武事件”的“元凶”加以惩罚显然有失公允。我们认为在“徐武事件”问题上,不仅要追究武汉地方当局的责任,更要从“政治层面”追究“党和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

“徐武事件”并不复杂——因为受到所在单位的“不公正待遇”,徐武决定“讨说法”、“讨公道”,并一路上访到北京,结果便被武汉方面鉴定为“精神病人”而被送进“疯人院”长期关押,逃跑,被武汉警方跨省追回。

实际上,“徐武事件”并非个案。在我们的国家,类似徐武这样因上访而被关进“疯人院”的实例很多。如河南漯河农民徐林东就因为替同村残疾人伸张正义而不断进京上访,结果被漯河市有关部门“以组织的名义”送进精神病院关押6年半,期间被强行捆绑48次,电击54次;河南农民张桂芝(女)因为进京上访而被当地政府送进驻马店精神病院关押14个月……据徐林东、张桂芝讲,在关押他们的精神病院里因为上访而被关押的人很多。

又如河南开封市民江帆因为频繁上访而被河南省委和开封市委“高度重视”,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处理江帆的问题”,结果湖南省精神病院在“有关领导指示下”,将江帆鉴定为“精神病人”而被送往疯人院“治疗”。

其他如湖北郧西金汉艳、金汉琴姐妹、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陕西铜川农民韩翠云、四川邻水县公安民警熊亮等人都曾因为“上访”问题而被当地政府部门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关押“医治”,前不久,著名维权律师金光鸿在“被失踪”期间也曾遭遇——送往精神病院“打针吃药”、“捆绑殴打”一类的“医治”……

所有这些上访者或维权人士的遭遇都具有“同质性”,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惨故事大致都可以概括为“徐武事件”,而所有这些“讨说法”、“讨公平”的国家公民都是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公民,在他们的心里无非还有“青天”情节——他们不相信“南京”黑暗了,“北京”也会黑暗。他们认为在地方政府那里讨不回公道,在“北京”、在“中央”一定会有“讲理的”地方。但是前述访民到“北京”寻求“中央光明”的结果就是自己遭遇到更为严重的“被精神病”的黑暗迫害——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会发生这样多的正常人先后“被精神病”的悲剧?

“党和政府”究竟在这类“徐武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才是不得不继续追问、不得不寻根究底的问题!

我们认为“徐武事件”之所以屡有发生是和执政党主导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维稳体制”密切相关的。

从国家制度层面讲,执政党建立的是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什么意思呢?官方教科书说: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由“谁”来掌握“人民”和“敌人”的划分标准呢?当然是执政的共产党了。谁是“人民”谁是“敌人”几乎完全由执政党中的“执政派”(或曰“当权派”)说了算。而所谓“执政派”也就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僚了。所以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说穿了,就是“共产党专政”,而“专政”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专制”和“独裁”的意思(早期的“无产阶级专政”就被直接翻译成“无产阶级独裁”)——所以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就是“共产党的专制”制度,而且是共产党内的执政派的“专制”,也即各级官僚的专制。在官僚专制制度下,各级长官的意志具有强大的不可抗拒性,顺官者昌,逆官者亡,而所有的上访者,所有告领导状的人也就必然会成为“领导”心中的“敌人”。有了“敌人”的身份,“被劳教”、“被入狱”乃至于“被精神病”也就成为“徐武们”难以摆脱的宿命了……

从政治体制角度讲,当代中国执行的是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形式上看,各级政府都是“选举”产生的,但中国的选举制度几乎完全处在执政党的操控之下,不仅各级行政长官不由竞选产生,而且各级人民代表的产生也完全玩弄于执政党的股掌之下——说穿了,各级行政长官和“人民代表”都是有上面变相任命和指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际上蜕变为“官僚代表大会制”。而人民大众对于各级官僚又难以行使有效的监督权和制裁权,其结果,当“徐武们”因遭遇不公平而欲讨回“公道”时,便会被官僚们视为“找事”、“找茬”、“寻衅滋事”而受到“被劳教”、“被精神病”一类的待遇。

从“维稳体制”上讲,由于中国在毛泽东时代曾经经历过十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动乱,给国家的生产、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都造成极大的破坏,所以在邓小平上台后极力强调社会的秩序与稳定,甚至喊出“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稳定”当然是好事,寻求“和谐稳定”也是人民大众的共同目标。但由于执政党在近20年的改革执行的是一套权贵资本主义改革,各种社会优质资源都被以各级党政官僚为中心的权贵集团所蚕食鲸吞,社会公正被让位于官僚优先,人民及人民的利益被严重边缘化,并因此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引发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在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肆虐成灾的情况下,“进京上访”现象成为中国底层民众寻求利益保护、寻求公平待遇的最后希望。

但执政的共产党又从来是“好面子”的,为了幻想自我加冕的“伟光正”形象能够继续“伟光正”下去,决策集团是决不允许在自己的统治中枢——北京出现大量的“上访”群体的,是决不允许这些访民将自己在地方遭遇的黑暗带到北京从而也把各种矛盾带到北京的。也因此,执政党的决策集团要求各省市严格控制上访“刁民”,要求各地尽量将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越级上访的数量作为各地党政官僚“政绩”考核和官阶上升的硬性指标,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此情况下,各级官僚为了保乌纱、升乌纱,也就极尽一切手段将本地访民控制在自己的视野内。也因此,在北京才会出现众多的类似“聚源宾馆”一样的黑监狱,才会出现“徐武们”被各地警方捕回镇压(殴打、劳教、送疯人院等等)的事情发生。

“维稳体制”与中国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是密切关联的,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个国家的绝对控制权。共产党之所以要维护自己对于整个国家的领导地位,根本原因还在于以各级共产党官僚为核心的权贵集团已经形成凌驾于人民大众之上的特殊利益集团。不仅各级官僚攫取了大量优质社会财富,而且他们的子女、亲属及其庞大的依附势力也会成为人民财富的瓜分势力,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正是因为这些巨大的现实利益的考量,才使得执政党不惜动用一切国家暴力来维护自己的执政权。有了这个政权,便会从人民的腰包里获得源源不断的一切——这不仅是中国执政党的本质特征,也是一切专制者、一切专制政党的本质特征!哪里有专制,哪里就有“徐武们”的命运!

因此,当我们追究“徐武事件”的责任时,我们不仅要看到武汉钢厂应该承担的责任,不仅要看到武汉地方当局应该承担的责任,更应该从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维稳体制上寻找“徐武事件”的病灶和病床,只有消除制度性的病灶和病床,“徐武们”的问题不仅会得到较好的解决,甚至这类问题根本不会发生。

当然寻求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维稳体制”层面的责任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追问,对于这些病态制度和体制的“始作俑者”——中国共产党来说,必须承担起“徐武事件”的政治责任!坦率的说,如果这些病态的制度和体制得不到有效改变,不仅“徐武事件”还会一再发生,长此以往,执政党终将成为中国历史长河中一段令人回想起来就想“OUT”的记忆!

我们注意到执政党内部分“有识之士”已经发现现行制度与体制的巨大危害性和危险性。中央政府总理温家宝先生最近数年连续不断地倡导普世价值、呼吁政体改革,呼吁吸纳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如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法治等等。我们对此给予肯定和欢迎,只有认同普世价值,放弃一党垄断政权的局面,建立多党竞争、公平竞选、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建立保障人权、厉行法治和宪政的民主制度,“徐武们”的悲剧便不会再度重演了,十四亿中国人民的“尊严”和“福祉”也才能得以实现!

——《零八宪章》编辑部

20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