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

李红卫需要救助将就劳教案提起诉讼

(维权网信息员穆德桂报道)2011年9月14日,济南市政府对李红卫劳动教养一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劳动教养的决定。为此,李红卫将提起行政诉讼。


2007月8日9日,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以“协助搬迁”的名义,将李红卫的房屋强行拆除。从此,李红卫无家可归,靠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500元艰难度日。她要与政府打官司,却无能力支付律师费用,只得请倪文华帮她打官司。

李红卫一边打官司一边上访。在上访的过程中,她经历了截访与被关押的痛苦。于是,她与更多的拆迁受害人一同上访,但集体上访有很大的风险。

2011年春节前后,李红卫两次在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赤霞广场向群众宣讲,揭露地方政府的腐败与暴力拆迁导致她无家可归。同年3月19日、7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分别就其宣讲行为对其进行行政传唤,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于7月11日作出济劳决字[2011]0055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家属。李红卫对该《劳动教养决定》不服,于7月21日提起行政复议,委托倪文华、孙万宝代理。倪文华帮她写行政复议申请。该案立案后,倪文华查阅了有关材料,并向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代理意见书。倪文华以国际条约、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件为依据,论述了劳教制度的违法性。李红卫在广场的演讲,充其量也仅仅是思想领域范畴内的问题,不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