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星期日

四川建筑商何光勇揭露腐败被拘留,为抗争绝食三天(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省西充县建筑商何光勇,自本月 8号下午开始在看守所绝食,至今已经三天,他准备用生命抗议西充县公安局的违法决定和犯罪行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还自己一个清白。


何光勇是一个建筑工程承包商。2009年下半年,通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与四川华海工程集团承揽了由香港政府援建的西充县医院综合大楼主体工程。项目在今年4月份正式验收并交付使用,香港政府、四川政府、南充等地领导对此项目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表示满意。因为承建商何光勇是垫资修建,所以期待工程验收后可以得到承建合同的全部款项。但事与愿违,何光勇从2011年起,就没有及时足额得到甲方(西充县医院)按照条款获取工程款项,主要靠举债、借款或者拖欠的方式,勉强把工程按照工期完成了全部的工程。

今年8月,何光勇为了讨回血汗钱,准备将发包方西充县医院告上法庭,并通过媒体把西充县医院和华海建设集团等具体负责人,合伙在工程项目中虚增成本制作假账,拖欠工程材料款和应缴税款,以及巧立名目大肆挥霍、挪用截留并转移735万元工程专用资金等事实向外界进行了披露。但是,西充县公安局副局长罗选宗,经侦大队王队长等政府官员,既没有走正常的立案调查程序,也没有向被调查对象讲明调查目的,便私设公堂违法侵权介入案件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罗、王二人明显偏袒医院代表方贾青等人,并在暗中取证何光勇等人在工程之外,纯属个人隐私的一些刑事记录证据,并放话要将何光勇的施工队伍,用黑社会组织的罪名绳之以法。何光勇对此很不服气,多次和西充县公安局罗、王等人进行抗争。

1024,西充县公安局采取欺骗手段,把四处告状反映问题的何光勇诱骗抓捕,用曾经的吸毒前科为案由,将何光勇关进拘留所,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15天行政治安拘留。关押期间,多次威逼引诱何光勇认错写公开信,说只要放弃索赔和告状,就可以获得自由回家。118,治安拘留关押期满,但是西充县公安局又做出新的处罚通知而追加行政治安拘留15天。对此,何光勇不服表示抗议,但是拘留所给他传话 “冤整你怎么啦。不过,不会让你冤死在拘留所的。”同时剥夺了何光勇与外界联系与会见亲属的基本权利。

1111清晨,何光勇的亲属通过内部关系获悉,再次被关押的何光勇已经从8号下午开始拒绝进食,准备用生命抗议西充县公安局的违法决定和犯罪行为。同时,何光勇的家人也对西充县公安局最新做出的决定进行质疑,正在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要求对最新的决定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保障何光勇基本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