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成都云绣新城购房代表要求金堂政府停止无端骚扰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成都市金堂县云绣新城购房户代表吴俊梅,11月8日,到成都市信访接待中心,就金堂县毫无诚意几次三番的约谈上访,要求金堂政府停止这种无耻行为,事实求是解决问题,不要骚扰百姓生活。

2007年底,成都市金堂县政府以城乡统筹的名义,开发了云绣新城楼盘。政府大肆对外宣传并公开对外出售,派出工作人员到处散发宣传资料,并在【成都日报】等报纸上连篇累赘的打广告,不断的出示金堂县发改委《金堂发改投资(2007)第19号》、《金规选址(2007)第29号》的批文,批文上明确写明项目业主为: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

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许多人倾其所有,分别于07、08、09年购买了云绣新城的房子,并与政府签订了合同。合同的签章为【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云绣新城建设办公室】。交房日期为2009年8月30日前。但是,房子不但没有按期交付,工程自2009年之后就被政府强行勒令停工,此时,一期工程已完工90%。政府称:开发商携款潜逃,正在追查款的去向。项目已转给县建设局所属的花园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全裕坤在云绣新城停工两年后的2011年12月1日,才被金堂县法院以抽逃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七年半,终审三年。但判决事实与云绣新城没有任何关系)。至今,开发商还派人把守云绣新城售楼部,政府派人把守工地。

由于购房户的上访,2010年7月5日,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对云绣新城安置购房户的解决办法》。办法一:对要求退房退款的购房户经调查核实无误实行一次性代退款;办法二:对项目A区继续要求要房的安置购房户,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交房。但工程迟迟没有动工。

2011年6月15日,金堂县政法委钟书记对在县信访局上访的购房户说:你们当初购房是不合法的,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全体购房户一律无条件退款,只退本金。退房的时候,还要写转让协议,房子自愿转让出来。

2010年6月22日,金堂县赵镇政府派人专门送达了一份《关于对胡体明等来访群众的答复》,但没有加盖任何公章。6月24日,全体购房户对金堂县赵镇政府那份逻辑混乱的答复进行了回复,,并且同时上交给了金堂县信访局,要求金堂县政府给个明确答复。事到如今,金堂县政府也没有给购房户只言片语的答复,却通过购房户所在政府、派出所,无数次的通过电话或当面约谈,对购房户进行恐吓,称购房户非法购房,要进行追查。许多购房户及家人不堪其犹。于是,吴俊梅代表购房户,到成都市信访接待中心上访,并表达诉求:

云绣新城项目是完全的政府行为,房屋的买卖也是金堂县政府一手造成的,金堂县政府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全体购房户强烈要求:按合同规定交付房屋,并赔偿相应的合同所规定的相关违约延期费用。停止对购房户无端的骚扰。

成都市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对来访的吴俊梅说:就事件本身,信访部门无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诈骗罪起诉金堂政府。对于政府的无端骚扰,可以通过信访解决。

金堂县政府028 84921633 赵镇副镇长陈桥 13688342931 购房户肖老师1367816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