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常州永兴庵诉城管获受理 明和法师竟被官方日夜维控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
201541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官给永兴庵负责人明和打电话,急促地劝说明和撤诉。永兴庵历尽了艰辛困苦才得以立案,进入了民告官的诉讼程序,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201542,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永兴庵起诉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履行法定职责案。但该庵的负责人明和法师被湖塘镇马杭派出所列为维控人物。白天有二人,晚上一人,轮班对明和法师进行维控,防止明和上访。

常州永兴庵原本香火旺盛。湖塘镇人民政府为非法圈地,将一个好端端的永兴庵拆除,建一座没有合法手续的新庵。也就是说,湖塘镇政府拆除了一个合法的永兴庵,再引诱明和建一个非法的新庵,并将违法建庵的苦果让明和法师吞食。可怜明和法师被镇政府拆了合法的永兴庵,还落得一个违法建设的恶名,另外要支付1000多万的建庵差额,致使明和法师走投无路。明和法师落入镇政府的陷阱,不能自拔。

明和法师为了摆脱违法建设的恶名,澄清事实,揭露官商勾结,便向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常州天一仿古园林装潢有限公司与镇政府勾结占地建庵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自201318日起,未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在原荡下庵附近,擅自建新庵,系违法行为。请求该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明和法师举报的目的是,政府拆一座合法的永兴庵,也应当还一个合法的新庵,而对违法建设的庵堂,应当依法处置,并追究政府官员的违法责任!

该城管执法局接到永兴庵举报后,至今未作出任何处置,即未履行法定职责。于是,明和法师以永兴庵的名义向武进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原告永兴庵的举报未作出处置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城管执法局履行法定职责,即对原告永兴庵的举报作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