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9日星期四

女权五姐妹案通报:已报检察院批捕,罪名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49日星期四,本网据王秋实律师微博微博消息,女权五姐妹已报检察院批捕,罪名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王秋实律师微博上说:今天(201548日)前往检察院准备控告,但经查询告知韦婷婷已经报捕,上午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当面沟通了意见,主要向她介绍了占领男厕所、染血的新娘以及公交反性骚扰活动的意义,希望他们顶住压力不予批捕,结束时我问昨天我们查这个案子还没报捕,怎么今天就被告知是6号报的呢,答可能系统昨天没有录取吧。现五人罪名已经变更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

环球时报49日发出社论:证实了5女权被报捕的消息。

密歇根大学教授王政针对环球时报社论发表评论称:这是国内媒体在对此事件禁声一个多月后首次公开这个在国际上早已纷纷扬扬的大事,可说是一个进步。但是这篇文章有故意偷换概念混淆事实的弊病。5位女权行动者只是计划做反性骚扰的公共倡导活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公众对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的认识觉悟。而该文却用“抗议”二字来形容她们的行动性质,公然把她们公共倡导宣传男女平等国法的合法的公益行动偷换为“非法的街头抗议”行动。这种罔顾事实的做法不知暗藏什么心机?非要把5女权行动者的公益行动定罪才甘心吗?环球时报的文章已经被各官方网站广为转发,这种混淆视听的言论已经传播到大众层面。对这种不负责任地传播谣言的做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是否也应被起诉呢?

王政说:“检察院应该明白这个案子已经是全球瞩目的大案子,历史上将留名。他们愿意背这个黑锅吗?聪明点还是说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来显示中国真是在实行依法治国。当然,这个决定权不在检察院。我还是希望当局有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