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

刘建军律师妻子 于晓媛:致律协公开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王俊峰会长
北京律师协会高子程会长
朝阳区律师协会王清友会长
您们好!

我是北京朝阳区康普律师所刘建军律师的妻子于晓媛。

20155月,刘建军代理了山东潍坊诸城徐永和一案,徐妻说 徐永和遭人陷害,与某人共同贪污3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徐妻请刘建军为徐上诉辩护。据说诸城法院把案子做成死案,上诉无法改变结果。徐妻无奈向社会寻求援助。受徐妻委托,刘建军律师找到了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寻求帮助。刚好胡先生有一关于维护私有财产的学术研讨会。即针对此案组织专家、教授、律师、记者等人进行专题会研讨会。615日,刘建军与当事人家属等人到市中院反映情况,发现早有其他案件当事人在法院门口挂条幅。徐案家属拉起横幅不足2分钟,刘建军等人涉嫌被滥权无辜羁押。法律规定,即便是涉嫌犯罪的公民,被羁押24小时之内应当通知家属,到至今已8天,家属没有接到通知。律所、律协也没有接到通知。法律规定,即便是涉嫌犯罪的公民,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也有权在48小时内会见,但警方蛮横违法拒绝律师会见。另一方面,在法院对公民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警方伙同媒体违法进入看守所拍摄,通过制造舆论大肆抹黑“审判”,干预司法,公然践踏宪法法律的尊严。

因为律协是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有维护律师会员合法权益的职责,所以我请求各位会长及所负责的律协切实维护刘建军律师的合法权益。

目前中国律师的法律地位也折射出我国的法制建设还相当任重道远,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和执业权利也是促进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我恳请各位会长通过协会督促潍坊警方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刘建军律师各项权利得到保障,早日洗清不白之冤。

刘建军律师妻子 于晓媛
2015624

附:于晓媛:我的丈夫刘建军律师

刘建军,山东诸城人,生于1971年。毕业于烟台大学中文系。早年在山东省潍坊市电视台工作。后又在央视《法治在线》、《国际新闻》、最高检影视中心等部门做过十年法制记者。在央视媒体这样的平台上近10年的记者生涯让他深刻体会到盛世的虚假和“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这样的现实之真实与残酷。作为一名央视记者,在一种虚假的光环下虽然他可以把自己毫不费力地浑浑噩噩地置于一种大多数同行求之不得的光鲜的生活状态之中,但作为一个从小在贫困的农村长大的人,面对着社会的各种不公正和不断被拉大的社会阶层之间的鸿沟和分裂,他的良心也越来越不安。

在《法治在线》工作时,栏目组几乎每天都收到大量反映冤屈的信件,每天有一麻袋之多,无人理会,无人翻阅,刘建军只要是时间就去翻看这些信件。了解的黑暗越多越让他感到无法忍受。终于在2007年毅然决然地从体制中退了出来。成了一名律师,一名自由职业者。

07年起代理了全国各地民、刑案百余起,在执业过程中以法律为准则,讲真话,嫉恶如仇。数次为有冤屈的困难弱势百姓做法律援助,不仅不收费,还给困难的当事人捐献钱款。对于日常代理的案件,收取的代理费甚至低于地方律师,我嫌他挣钱少,他总说人家的钱也来之不易,我要凭良心收费。现在我们在北京郊区租房住,我在家照顾幼女,只有刘建军一人赚取家用,维持温饱。他的收入远远低于以前做央视记者时的收入,平时他为当事人申冤奔波往返于各地,既是为了当事人,也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之路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