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

劳工人士刘少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将4月15日开庭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412日星期二,本网获悉:劳工人士刘少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将于2016415日上午900在广州中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刘案辩护律师是四川冉彤和广东吴魁明。

刘少明先生是2015529日被广州警方带走,于530日被刑事拘留,直到614日家属才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遭刑事拘留的罪名是当局最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而被正式批捕时使用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刘少明的抓捕是当局扫荡广东劳工NGO的前奏。

刘少明1989年六四前,是新余钢铁厂工人。他曾前往北京声援学生运动,成为工自联成员,事后历受迫害,在社会底层挣扎谋生。近年来重新成为国内民运活跃分子,尤其是去年以来,参与广州大学城环卫工、新生鞋厂工人、联盛工人、广州西铁城工人、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德阳二重工人等十多起工人维权行动,在劳工NGO之外组建了公民参与劳工维权的“工维义工”团队,开辟了民运与工运相结合的一条新路。

对于刘少明先生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