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

覃臣寿律师、陈进学律师关于江天勇案的律师声明


一、江天勇家属及其委托的律师广东  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学、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覃臣寿,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江天勇失联至今,没有获得任何关于江天勇的书面通知。

二、至今没有任何官方机构依法告知家属及律师有关江天勇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侦办机构及办案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其人身是否安全、是否遭受酷刑等,已经严重侵犯江天勇人身权利及律师的辩护权利。

三、我们强烈谴责公安部门、官方媒体极端不公正地、铺天盖地对江天勇的抹黑、炒作、先入为主的舆论误导、媒体审判。

四、我们不认可公安部门、官方媒体对江天勇的抹黑、构陷,有关侵权(犯罪)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我们会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进学 电话:13826002506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律师:覃臣寿  电话:15289649064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