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17年3月31日)第十七期(共 387人)(三)



续上,第三部分

21/ 判刑5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1、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72日被刑事拘留,89日被执行逮捕,20159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刑期至202011日。

2、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731日被刑事拘留,822日被执行逮捕,20158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6个月。刑期至2020130日。

3、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85日被刑事拘留,92日被逮捕,20159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刑期至202024日。

4、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6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9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刑期至20201213日。

22/ 判刑53个月,1人:王健民

1、王健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5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11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201676日此案再次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王健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3个月。刑期至2019829日。


23/判刑5年,26人:瓜什则•久美(Gartse-Jigmey)(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张秀红(布依族)、赵春侠、李媛、黄潜

1、瓜什则•久美(藏):1977年出生,青海省泽库县牧区人,藏名Gartse-Jigmey,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瓜什则寺僧人,青海省知名母语作家。曾于2008年撰写并出版书籍《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一部),详细阐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藏人福祉,随被当局视为触及政治敏感话题而遭骚扰、传唤和拘押。之后他又续写了该书的第二部,由于其间涉及藏人自焚事件、藏人行政中央、达赖喇嘛、班禅喇嘛、西藏佛教各教派法王、西藏的权利与和平抗暴、西藏的环境与少数民族,以及北京政府等内容,二度被警方拘捕;201311日再次因撰写《赞普精神》(又称《赞普志气》,第二部),涉嫌政治问题而被当地警方刑拘,并送往青海西宁市关押,后又转押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看守所;2013514日,被青海省泽库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明。刑期至20171231日。

2、刘家财196510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8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8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9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5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狱中经常挨罚,处境堪忧。刑期至201881日。

3、任拉成:1962910日出生,山西省汾阳市人,基督徒,太原基督教大学生团契牧师,原太原恩雨书房负责人。曾因长期在山西省太原市大学生中间广传福音,举办大学生团契十余年,使上千青年成为基督徒;又因其开办的太原恩雨书房(主要出售基督教类图书等)出售了大量《赞美诗》、《圣经》及宗教类图书《盼望》、光盘等图书音像制品,故而触及了中共山西省当局的政治敏感神经,颠覆了他们需要大学生相信进化论和对毛泽东思想信仰的理论意识,遂遭到当局的极端歧视和严酷打压;2012328日,太原市警方联合宗教、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闯入恩雨书房进行野蛮查抄,搜走大批福音类图书等物品价值总计约达30万元,并将书店员工带到邬城派出所刑讯逼供;2012年月1219日,其被太原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走刑拘,并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201312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13617日,最终被山西太原小店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千元。目前在山西省长治监狱服刑。刑期至20171218日。

4、多丹(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1027日。

5、丹增让卓(藏):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9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10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11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1017日。

6、唐荆陵:197112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5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11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1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广东怀集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515日。

7、马德:陕西省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陕北小会执事。1996年—2011年,因参加“门徒会”,并积极宣传“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生命粮”等“三赎基督”信仰内容而被“门徒会”教会推选为陕北小会执事;2013年因与该教会另5名骨干成员展开“整村推进”工作,积极进行住户摸底统计、收集信息等活动,以吸纳新的信徒、扩大教会影响,而引起当局的不满和恐慌;201311月,因与陕北分会、榆林小分会众多信徒在榆林市榆阳区火车站广场等地公开集会、唱歌和跳舞,随遭到陕西省榆林市当局的打压,被以迷信和参与“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为由行政拘留;2014318日因被控“仍顽固不化”,被榆林市警方再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4424日,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4114日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317日。

8、隋双胜19581212日出生,山东青岛人,原青岛市枯桃地区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网络实名举报人,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隋双胜、王传英夫妻因获得了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的行贿证据等资料,从2012年初,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以走访和特快专递的方式,实名向政府、司法举报中心实名举报。被举报人亿万富翁开发商公司对实名举报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2014924日,隋双胜突然莫名被青岛市警方从家里强行带走,925日被以“涉嫌爆炸罪”刑事拘留;20141010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正式逮捕。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2015715日开庭审理后就一直没有宣判,致使隋双胜一直处于被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4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201655日第三次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隋双胜被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924日。

9、朱亚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六十多岁。朱亚先是20149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419日下午三点,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朱亚先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20166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朱亚先非法判刑5年。刑期至201991日。

10、吴海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201512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124日被刑事拘留;201616日被非法逮捕;414日遭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6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121日。

11、赵凤然: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于2014917日,被福州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赵凤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非法审讯。近日获悉,赵凤然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区迫害。刑期至2019916日。

12、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71日被行政拘留,73日被刑事拘留,89日被执行逮捕,20159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72日。

13、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72日被刑拘,86日被执行逮捕。20157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71日。

14、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1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19日被刑事拘留,129日被逮捕。20156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114日。

15、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723日被刑事拘留,815日被执行逮捕,20159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722日。

16、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11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19日被逮捕。201512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1111日。

17、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6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8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65日。

18、黄文勋: 19903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网名“黄子”,街头民主运动发起人和倡导者,南方民间“举牌五君子”之一,90后维权公民代。自2013年以来,多次进行公义维权,举牌声援,曾为深圳市中级法院枉法重判王登朝案件而举牌声援,遭警方抓捕、殴打及传唤。2013310日曾因在深圳市中心华强北地段举牌,呼吁民众“不要恐惧”,并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独裁专政”,“民主自由宪政人权平等万岁”,“建立民主中国”,“我们才是国家的主人”等口号,被华强北和福田警方抓走,关押在华强北派出所;2013525日因开展《周游华夏践行光明中国梦》活动到达湖北赤壁市站,并与前来支持的维权民主人士袁小华、袁奉初等在市政府门前广场宣传民主理念,引起社会关注热议,随被湖北省赤壁市警方传唤,并被以“非法集会”为由处行政拘留15天;2013619日又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关押在赤壁看守所;2013713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6928日被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看守所。刑期至2018513日。

19、孙峰:19668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枉判冤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085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出狱后遂走上维权之路。后因积极追求民主宪政,更加遭到当局残酷打压逼迫。2014年曾举牌要求民主、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等而被淄博市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释放;20147月曾因在网上争取言论自由而被淄博市警方行政拘留2次;20141116日再次被淄博市警方抓捕、刑拘,20161117日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1115日。

20、吴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12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6月。

21、阿贾贾(藏):现年35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一大队人,原格尔登寺僧人,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在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彭措自焚抗议时呼喊口号而遭被捕,后被判刑3年多,2014年刑满释放。201611月被警方突然再次抓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遭逮捕。201612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悉,其被捕至获刑前一直毫无音讯,且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11月。

22、戴学林1980年代中期出生,籍贯不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品牌营销编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贝贝特公司营销部重要负责人,人称广西师大理想国的主页君,知名网络推手,公益活动推动者。2013年始,曾因利用微博做了一项“死活读不下去作品”的调查统计,从而引起网络热议,使之意识到自己可发挥更大作用,围绕“读书”做一些吸引年轻人关注力,以及既有趣又有意的公益活动;自2015年起,因与他人合作在中国大陆转售多种被中共当局视为政治禁书(例如高华的著作《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等)的港台书籍,随引起中共当局警觉与监视;20155月—2016518日,因与合作人张晓雄以合作营销、四六分成方式,由其负责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jinjideyouxi2014)出售多项港台书籍,并由张晓雄负责入书和寄给买家,合伙销售1300余本,后被中共当局知晓,即将销售款中的部分金额作为被抓判刑时的罪由加以指控;20155月—20164月,因从深圳网上书店“壹仁网”负责人杨海玲处购买港台书籍共计¥17万余元,利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推广,并由杨海玲直接寄给购书者,后被中共当局获悉,随将其销售额中的¥9万余元视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2016519日,其被警方突然从北京工作地点抓走,自此失联,直至同年9月家属才知其被抓确切消息;同年7月,警方又在其合作人张晓雄南京的住处及车库中搜走拟出售的其余图书291本书,其中288本后来亦被警方以“非法出版物”作为指控罪由;2017年初其案件被当局开庭受理,至2017210日获悉,其已在近日被中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518日。

23、张秀红(布依族):196592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布依族,贵阳市南明区艾博利养生馆负责人,贵州省贵阳市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会计。因其所在贵阳市活石教会拒绝加入中共当局控制支持的“三自”教会,坚守家庭教会立场不妥协,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其作为该教会中的骨干成员及会计,亦成为当局打击报复的对象;2015728日,其与生意合作人潘丽娜被贵阳市南明区警方突然抓走,次日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随后其所在教会三位信徒的银行帐即被警方冻结;201592日,被南明区警方正式逮捕,且被指控“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2017123日,其与潘丽娜“非法经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统一开庭受审,2017210日被该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枉判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至2020728日;其不服,已提出上诉。目前被羁押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

24、赵春侠:女,196548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会计,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5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2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513日。

25、李媛:女,19868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5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2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513日。

26、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法轮功,曾于2000年—2011年被中共当局数次关押于多个看守所,并劳教3年及非法关押4年,受尽酷刑折磨。自20005月起,曾因到北京上访维权而被北京当局和广州驻京办维稳人员非法抓捕,遭恶警暴打致伤,后被遣返广州关押于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同时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曾在被关押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北京市房山看守所时,因拒绝报出姓名及住址遭狱警殴打,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时,遭警方强行剥光衣服,并用破碎玻璃片划伤前胸、前身及隐私部位。曾在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时,被非法关押近达一年、遭遇2个月的持续“穿针戴镣”酷刑,致其脊椎最终被摧残变形,身体落下终身残疾和痛苦。曾被非法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时,曾被剥夺休息权,每天因遭强制性洗脑转化,致其身体(脚部尤甚)一直浮肿;在一监区时,曾被强迫劳动且劳动定额为最高级别。尽管其被关押及打压多年,但其依法维权意志弥坚,曾多次积极带领其他被非法关押者逐级投诉监狱、劳教所的管理者当局,并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23日—4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批捕。20161230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刑期至202023日。

24/ 判刑4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3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4日取保候审,201412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1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7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 "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2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4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10个月,刑期至2019915日。

25/ 判刑46个月,18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邢望力、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

1、李翠芳:女,生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家住甘肃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罗玉小区,天水市秦州区福星寿衣店老板。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天水市公安局警察于20131228日非法抓捕了31名法轮功学员,后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在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请北京正义律师辩护,天水市政法委密令公检法采取各种方式阻挠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包括命令看守所不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欺骗法轮功学员“只要辞退北京律师就可以减轻判刑”等。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2014925日对李翠芳46个月。刑期至2018527日。

2、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10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11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1119日其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受理,20164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目前狱中病情严重。刑期至201942日。

3、谢文飞19774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5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6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10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11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48日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廣東省河源監獄服刑。刑期至201931日。

4、纪斯尊194912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1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10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11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1215日开庭,未宣判。20164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6个月,决定上诉。20165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刑期至2019420日。

5、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3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4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1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917日。

6、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35号村人。19997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11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1114日开始绝食后,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1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20413日。

7、胡秀祥:湖南省花垣县龙潭镇阿陀村访民,维权人士。2013124日因上访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111日胡秀祥在上访途中因反抗暴力截访而将截访人员刺伤遭刑拘,2014617日,胡秀祥被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8423日。

8、赵多扣19631129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冤民,反腐斗士。1999年曾就购房合同事宜到当地法院起诉淮南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同年9月,又带领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镇江陈村村民集体检举起诉惠利开发公司毁林300亩、违反开发“緑苑山庄”等违法贪腐行为,遂遭致地方官员的忌恨和打击报复,两个月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以涉嫌“诈骗三套房”及“敲诈勒索罪”刑拘,后被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2007年减刑获释,出狱后立即与其家属进京上访申冤;2009年虽获安徽省高等法院再审决定,但结果依旧维持原判;因对当局的司法腐败现象已极度失望,故此走上维权之路,曾开着挂有“实名举报30名贪官,直奔中纪委”牌子的上访车,一路逐级到各省巿相关部门揭露投诉安徽淮南贪官及自己的冤情;20131113日,因再到在北京上访而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抓回刑拘,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20144月被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起诉,20148月又被追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015129日,被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以“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听窃照罪”、“寻衅滋事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三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84月。

9、罗志淑:云南楚雄州永仁县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罗志淑是2015831日因在北京上访期间张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的924日被押解回原籍,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2015106日永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615日罗志淑被永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20229日。

10、邢望力: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200272日曾因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车祸撞成重伤,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自此全家人走上维权道路;因逐级频繁上访,其家数人曾被当局非法拘禁、劳教、判刑等共计达13年之久,其亦被多次关押拘禁;20154月,曾因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的出租屋内,邢与妻子等人在网上要求中纪委、公安部等就此事介入彻查,遂惹怒息县当局,2015525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尿射县法院名牌和抗议对其女儿邢梅、母亲及岳母的判决等;201564日,被正式逮捕;20168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悉,其子邢鉴对此提出严正质疑,认为其有“被上吊死”的嫌疑;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数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1124日。

11、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7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6日被逮捕,同年115日被取保候审。20164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6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81231日。

12、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7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25日被执行逮捕,20159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81231日。

13、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8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16日被执行逮捕。20167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2029日。

14、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8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16日被执行逮捕。20167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928日。

15、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814日被抓,815日被刑拘,916日被执行逮捕。20167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19213日。

16、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4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8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刑期至2020105日。

17、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49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9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1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613日程康明案开庭审理,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判决。20161018日,其被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3年,最后执行有期徒刑46个月,罚金18万元。刑期至201932日。

18、陈启棠195912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社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社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路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尤为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备受网友好评。曾因积极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为当时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打压,200710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冒充警察罪”刑拘,后又被以涉“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2009年被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26个月;出狱后,因2013年参与安徽安妮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等,又遭当局打压,201439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同年1014日因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被当地警方行拘10天,其家被查抄。201411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真普选”等,而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20141231日又被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331日,在严重超期羁押24个月之后,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46个月,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刑期至2019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