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

投诉:陕西彬县信用社职工荔凤鸽因举报贪官遭判刑


我叫荔凤鸽,是陕西省咸阳市彬县信用联社城关信用社职员。彬县信用联社搞假资料,在公安局开假证明,违法核销正常贷款1亿多元。二00年,出于一个金融业职工的责任和正义感,我就违法核销正常贷款的问题向彬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宇存社提出不同意见,宇存社恼羞成怒,残酷地打击报复我。

0 一二年,宇存社用公款一路行贿,伪造了一个我受贿的录音U盘,以此为证,与彬县公安局经侦队田建军勾结认定我受贿,违法办案,非法拘禁我17天。

我是一个信贷员,只参与资料收集汇总,无职无权发放贷款,贷款需要经过四个部门审核签批,最终行长签字发放。我没决定权,我能给别人办什么?谁给我送钱干什么?因此我心里清楚。我要求对对此U盘进行司法技术鉴定,经公安部技术鉴定,是假的,伪造的。这下制造我受贿的阴谋真相大白了。宇存社和田建军又诬陷我违法发放贷款。发放贷款需经四个部门五级审批,我只收集汇总资料,既不批,又不放,怎么违法发放贷款呢?

0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我向陕西省纪检委实名举报宇存社的问题。七月份,中央第七巡视组进驻陕西,制造冤假案的彬县农商行(原信用联社)董事长宇存社和公安局经侦队队长田建军害怕他们肮脏交易的罪恶暴露,惊恐万状。二0一四年八月八日,彬县公安局经侦队利用职权,把三个独立法人单位所发放的贷款凑够立案数目,栽赃于我,又以我违法发放贷款,在网上通缉。我的单位只在彬县城关信用社,怎么能在三个独立法人单位发放贷款呢?我常住家里,手机24小时开机,他们不联系我,而在网上通缉,就是企图限制我到中央巡视组举报,并扩大声势,吓唬老百姓和敢于说真话的其他职工。2014813日,我又准备到中央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被非法关押在彬县公安局缉毒大队66夜,我从此致残,现在行走靠双拐,反应迟钝,口齿不清,说话结巴,并伴有严重的头痛。

田建军公然讲:“不举报啥事都没有,再举报还要抓人......”彬县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得意忘形,逢人便讲:“银行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你看看我就是个铁帽子王,有公安局给我保驾护航,谁能把我怎么样?”

宇存社用金钱开路,采取各种卑鄙非法手段,把这桩冤案运作到彬县人民法院。彬县法院认为是无罪案,申请咸阳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区异地审理。咸阳市中级法院先指定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理,旬邑县人民法院认为是一起无罪案,不受理;后又指定永寿县人民法院审理,永寿县人民法院会同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是无罪案,也不受理。转了一圈,一年多时间,最终退回彬县人民法院。在宇存社用金钱一路运作下,彬县法院竟然以伪证为据,认定我犯有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一年九个月,缓刑2年半。我不服,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司法公正在哪里?

以下是我的反贪反腐过程:

一、部门举报

2013412号至5月,多次到市信用联社找王力主任,请求调查处理,王力安排让李智平处理,我前后见了李智平3次,都没有处理。
20136月份先后2次到咸阳市银监局,找信访办的李主任,没有答复。
20136月底找到《西部法制报》,记者采访了,但没见刊登披露。
2013827日,彬县领导乔进民主任等人在西安玉祥门奥都酒店索要宇存社的违法乱纪证据,乔进民主任警告我:“别举报了,没有用的,民反官你是反不了。”
2014年元月份,我找到屈律师和《华商报》,《华商报》没有介入我反映的问题。
2014616日,向省纪委书面举报彬县农商行董事长的违法之事。
2014618日,向省联社书面举报。
2014624日,到咸阳市检察院书面举报宇存社违法行为
20146月至7月,我在西安北二环百姓厨房与乔进民等联社领导连同他们的两名律师见面两次,乔进民和两名律师索要我的举报证据,并逼我说出给我提供证据的人。其中一个陈律师威胁我说:“你不要敬酒不吃罚酒!好汉不吃眼前亏,小心人家用公权打击你。”
201482日,电话向中央第七巡视组举报。
201484日,到设在陕西省政府东侧的中央巡视组接待处当面递交举报材料。
201485日,到陕西省银监局书面举报。
201486日,给国家银监会投寄举报材料。
201410月底到12月底,我多次到陕西省信用联社要省纪委和中央第七巡视组批转至省联社的举报查处情况和书面答复。他们不但不给,反而叫110打压我。
201411月到12月,彬县农商行领导和公安局经侦队还有政府官员在西安城西客运站华泰宾馆,多次要求我交出举报宇存社违法犯罪的相关证据,让我不要再举报。
201412月到20152月,彬县信用联社领导、彬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彬县公安局、彬县检察院人员多次在咸阳长安国际酒店和关中印象酒店,对我轮番施压,软硬兼施要求我交出举报证据,息事宁人,并说道:“反腐是王岐山的事,不是你的事。”
20154月到7月,在彬县政府和县委询问对我所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时,有关人员竟敢篡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纪发【19944号文件的内容以推脱责任,忽悠我。(有被篡改的文件作证)

二、网上举报

我自己以“抢手拍蝇”为名发表微博,披露陕西彬县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的贪腐问题。
20147月,《三秦都市报》记者王凯在腾讯微博上披露彬县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的贪腐问题。
2014819日,屈建国律师的微博也披露宇存社的贪腐和利用公权对我进行打击报复的问题。
201495日,记者宋海龙的微博也披露《陕西彬县女职工因实名举报上司腐败遭网上通缉刑拘两次》。
201497日,记者白兆东也披露了陕西彬县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的贪腐和对我的打击报复的问题。
201499日,《市场信息报》披露《陕西彬县女职工因举报上司腐败遭网上通缉》等内容。
201578日,新浪陕西咸阳频道官方微博也披露了陕西彬县农商行董事长宇存社的腐败问题......

三、信件举报

先后向省政法委、省纪检委,省银监会等单位书面举报十多次。有快递单作证。

我一心要求公正执法,查处贪官污吏的犯罪问题并绳之以法,为我鸣冤,还我清白!

注:在调查时相关证据线索由本人亲自提供,以防证据泄露给贪官污吏可乘之机。
                                       
举报人:荔凤鸽  电话18391989501                                2017 224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荔凤鸽到咸阳市纪检委上访被野蛮抓回彬县遭威胁监禁

我叫荔凤鸽,是陕西省彬县信用联社城关信用社职员。彬县信用联社搞假资料,在公安局开假证明,违法核销正常贷款1亿多元。二00年,出于一个金融业职工的责任和正义感,我就违法核销正常贷款的问题向彬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宇存社提出不同意见,宇存社不但不纠正错误,还对我恐吓、报复,我遂逐级向咸阳市信用联社、咸阳市银监会、陕西省信用联社总社、陕西省纪检委书面实名举报,遭到宇存社一伙残酷的报复陷害,被通缉,两次被非法拘禁,并被彬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一年九个月,缓刑2年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我再次到中共咸阳市纪检委上访,反映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维持原判的问题。咸阳市纪检委不接受我递交的书面材料,并且叫来了彬县公安局的十几个人,带头的是一个副局长。他们在天黑后强行蒙住我的眼睛,用毛巾塞在我嘴里,把我抬到汽车里,拉回彬县,关在审讯室里,叫我坐在老虎凳上,审了我三天三夜。几年的迫害使我因神经损伤致使半身瘫痪,得了癫痫病,还出现过脑梗。公安局这样的折磨使我的病情恶化,我被送往彬县医院急诊室抢救,后转到病房医治。公安局派了16个人,分成四班昼夜轮换监控我。彬县法院的法官在三月十日到了病房,对我说,对我的十天拘留到期,像我这样闹,就要把缓刑改为实刑。

我现仍在病房受到严密的监控。请社会各界关注此事,关注我的情况。
                      
荔凤鸽  电话 18391989501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