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星期二

谢阳案辩护人陈建刚律师致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刘昌松处长公开信


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刘昌松处长:            

刘处长你好,我是谢阳案的辩护律师陈建刚。

谢阳案现在已经到了法院,我和刘正清律师已经多次会见谢阳。现在还没有开庭,我们还有很多证据需要核对,但是长沙第二看守所突然禁止我们会见谢阳。经我们辩护人多次追问,看守所胡副所长(18874898680)给了我们你的电话,要求我们如果想要会见,需要先和你协调。刘处长既然掌管湖南省律师的工作,想必对法律有所了解,为了请处长知晓其中利害,我想向处长进言如下:

1、谢阳完全无罪,对谢阳的追究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是一种罪行。谢阳案中但凡涉及到的公职人员如果参与、协助对谢阳迫害,都逃不过历史,势必会受到法律、历史和良心的责问。

2、无论办理任何案件,所经手的公职人员都应该遵守法定程序。法律规定,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只需要三证,除此外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许可。但是现在长沙第二看守所居然要求我们会见需要向刘处长协调,这是明确的违法。

3、刘处长身居湖南省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高位,权力界限不应该扩及到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审批环节中来。如果会见谢阳是刘处长居间设置人为的、法律之外的障碍,刘处长请记得,你需要对此承担法律、良心和历史的责任。

4、刘处长既然承担律师工作管理之职,现在本人陈建刚和刘正清在会见中遇到障碍,看守所指名需要刘处长许可,即便刘处长没有设置障碍,也应该对看守所违法禁止律师会见进行协调、处理,这是刘处长工作职权和责任。

5、刘处长自2014326日担任省律师管理处处长以来,四处调研,发表了很多重要讲话,但是对于看守所恶意阻碍律师会见当事人,侵犯当事人和律师权利方面,缺乏关注。请刘处长居其位,处其事,担其责。

现在长沙第二看守所接待电话及一直和我们保持沟通的胡副所长都不接我们辩护律师的电话,拒绝我们会见谢阳,且归责于刘处长,请刘处长明察。

谢阳案辩护人陈建刚律师
2017-3-6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