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辩护律师张磊:致江天勇的信(一)


江天勇兄:

你好。

没有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交流。

我已经接受你父亲的委托,担任你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追诉一案你的辩护人。

这些年来,我们一共没有见过几次,但当我还是一个维权律师群体的旁观者的时候,就听闻过你的事迹、你的追求、担当和付出。在你失去自由之前的一个月左右,你到长沙来看望谢阳律师的妻女,我们偶然机会见面吃饭,期间大家谈起这两年维权律师之间见面总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会谈起的话题“如果我进去了委托谁谁为我辩护”,你说你若进去了委托我做你的律师,我当时并不认为、也不希望你真有这个需要,但也点头说好答应了你。

后来你真的“进去了”,陈进学律师和覃臣寿律师担任了你的辩护人,他们做了很多工作。现在覃臣寿律师年度考核被卡,不方便再继续为你辩护,你家属找我,我义不容辞。

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律师会见需要办案单位批准,但是没有规定通信需要办案单位批准,所以我将要求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将此信转交你,如果我两周之内没有收到你的复信,我将控告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及相关机构侵犯我们之间的通信权利。

我的辩护工作现在开始。

张磊律师
2017615

附:回信地址